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金融支持对行业发展至关重要。日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建筑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聚焦融资痛点,从拓宽渠道、盘活账款、规范供应链、订单融资等9个方面打出“组合拳”。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建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有效化解,当前应收账款回款滞后,资金链紧张进一步加剧。对此,通知明确,将着力拓宽建筑企业常规融资渠道,支持建筑企业的应收账款转为可质押或转让的资产,用于融资,让“沉睡的账款”变成“流动的资金”。此举允许企业将已确认的工程项目(含PPP项目)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融资比例根据资产质量合理确定。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和商业保理公司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保理业务,依托核心企业信用为供应商提供融资,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针对建筑业项目产业链条长、建设周期久的特点,通知提出积极推广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和订单融资。其中,供应链金融方面将推动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和核心企业信用传递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推动供应链票据扩大应用;订单融资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提供项目启动融资,同时推广“政采贷”等特色金融产品。
针对因计量、计价争议导致的结算逾期问题,通知明确,须先行出具无争议部分结算审核报告,明确无争议工程量、价款。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无争议部分工程价款,不得以审计或结算审核结果未出具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该报告可作为建筑企业办理应收账款融资的合法有效凭证,破解局部争议阻滞整体结算的难题。
针对建筑企业司法诉讼中账户冻结影响生产经营的问题,通知明确,企业可申请以等额司法保函替代账户冻结,或预先开立通过审查的大额司法保函以替代后续案件的财产保全。同时,将建立法院与金融机构沟通机制,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查封。
在优化司法保障的同时,信用管理方面建立双向挂钩机制,强调守信企业得实惠,失信项目受约束。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依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实施保函费率差别化管理,对信用良好企业给予费率优惠;另一方面,对政府、国企项目无故拖欠、拒不配合确权的,记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关联新建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及负责人业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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